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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披露,一起利用“綠茶”飲料瓶由成都到蘭州裝運液態冰毒的重大案件於日前成功告破。圖為:警方繳獲的液態冰毒。 馮忠海 攝
  中新網蘭州3月25日電 (馮忠海 崔琳)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25日披露,一起利用“綠茶”飲料瓶由成都到蘭州裝運液態冰毒的重大案件,經該局皋蘭路派出所連續十多天的縝密偵查,於日前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霍某落網,其攜帶的600毫升液態冰毒被一同繳獲。
  2014年3月初,皋蘭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獲悉一條線索,家住蘭州市西固區的霍某近期多次前往成都,行蹤詭秘,有重大運輸、販賣毒品犯罪嫌疑,遂抽調精幹警力進行專案偵查。
  經過十餘天的線索收集和比對,專案組獲悉了霍某已在成都購買合成毒品,欲運回蘭州進行販賣的重要信息,同時得知他將於3月20日乘坐長途客運班車,由四川成都經甘肅隴南市到達蘭州的販毒線路。
  3月20日中午,專案組兩名偵查員提前進入隴南市進行查控,在確認嫌疑人霍某已經隨班車離開隴南駛往蘭州的準確線索後,立即電告其餘辦案人員在蘭架網守候。
  3月21日,專案組偵查員和其他臨時抽調的民警在霍某可能下車的入蘭高速路口、蘭州客運中心及其住處等地張網以待。當日18時許,霍某乘坐長途班車進入蘭州市區南山路三角花園附近時突然下車,一直跟隨布控的民警當即衝到面前將其抓獲,同時查獲霍某手中的一個提包,內裝一個裝滿液態冰毒(600餘毫升)的綠茶飲料瓶。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霍某如實供述了在成都購得液態冰毒600餘毫升後,裝入“綠茶”飲料瓶,偽裝成隨身攜帶的飲料,來蘭準備販賣牟利的犯罪事實。
  據辦案民警講,犯罪嫌疑人霍某今年44歲,無正當職業,曾於1998年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出獄後很快又復吸成癮,加上賭博欠下的十多萬債,不得以將在天水開的一個餐館變賣,再次走上了販毒之路。按照霍某的邏輯,將液態冰毒裝入飲料瓶中非常安全,拿在手上也不會被人發現,所以,他乘坐飛機到了成都,然後坐班車回蘭,以此達到以販養吸的目的,不料被警方人毒俱獲。
  目前,犯罪嫌疑人霍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完)  (原標題:液態冰毒裝入“綠茶”瓶矇混過關 蘭州警方成功破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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