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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維 趙林靜
  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檢察院通過回訪發案單位,瞭解檢察建議落實情況,有效保障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也促進了企業的健康發展。近日,該院民行科幹警回訪某案發企業時,企業負責人表示:“你們的檢察建議十分及時,企業今後一定嚴格加強監管,以免類似情況出現。”
  今年1月3日,因工資被拖欠,務工人員楊某在西寧市海湖新區某國際新城工地,利用電線短路產生的火花,將堆放在工地生活區彩鋼板房內的棉被引燃,致使彩鋼板房被燒毀,造成經濟損失約21萬元。楊某的行為構成了放火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辦案幹警深入發案企業瞭解情況,發現企業雖然按照法律規定簽訂了工程外包合同,但對於承包方缺乏必要的監管,造成承包方拖欠勞務人員工資,引發了刑事犯罪案件。為此,城西區檢察院向發案企業發出加強監管的檢察建議被採納。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城西區檢察院把發揮檢察職能,服務非公企業發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在註重聽取非公企業意見建議的基礎上,集合職務犯罪部門、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等多個部門共同調查研究,與當地非公企業簽訂了《關於發揮檢察職能服務非公企業發展的“檢企共建”實施意見書》,對服務非公企業發展的方式、方法和措施作出了詳細規定。
  “由於建立了‘檢企共建’關係,檢察機關能及時為非公企業提供完善規章制度、加強管理力度的意見、建議,非公企業在預防職務犯罪的關節點和重要環節中也可及時邀請檢察院介入,有助於企業健康發展。”某民營企業負責人說。
  (本報記者李維 通訊員趙林靜)  (原標題:護佑非公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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